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5 苹果版本:8.6.95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超出经营范围,究竟能否开具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那个人 2024/06/28 15:03:56  字体:

经常会有学员发来营业执照,咨询根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能否开具某个项目的发票,我们来看一下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因此,只要实际发生了销售货物或提供应了税劳务,购买方索取发票销售方即可开具发票,并无超经营范围不得开票的限制规定。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会计实操大放送!实操课程&职场必备资料免费领

@会计人,扎实的专业技能是你最稳妥的靠山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