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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可以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首页功能菜单下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页面。
✅若当前税款所属月份处于未申报状态,自动获取最近一次的操作数据。导航栏为申报主流程,根据【1收入填写】、【2附表填写】和【3申报表报送】三步流程完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在【收入填写】环节,点击【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入明细列表界面,点击【添加】按钮,进入编辑页面,如实填写收入及减除相关信息。
✅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校验通过后,如果您未进行【税款计算】,则点击【保存】按钮时,先调用【税款计算】功能为该纳税人进行税款计算,然后保存该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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