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一定要预缴增值税吗?
问题:小规模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一定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案: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无论本地项目还是异地项目的:
1.如果不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金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2.如果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减去分包款后差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