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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多处任职能否享受多份社保待遇?
答案:工伤保险可享多份,其他社保只能一份。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所保障的风险是因个人而发生的,不管在哪个用人单位或者在几个用人单位,个人所造成的此类风险在同一时期只可能有一个。而工伤保险则不同,其风险是因单位的工作而产生,不同的单位均会产生的不同工伤风险。因此劳动者在多个用人单位工作时,在各个用人单位均可能遭受工伤风险,因此各个用人单位均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在任何一个用人单位遭受工伤伤害,均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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