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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中秋节公司订制一批月饼无偿赠送客户,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对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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