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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银行贷款,支付利息取得银行回单,是否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支出,应该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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