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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今年4月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21〕16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新《工会会计制度》。
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关注度较高的一些问题,快来看看吧。
1.工会所属企业适用新工会会计制度吗?
新工会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包括基层工会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会所属企业及挂靠工会管理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新工会会计制度。
2.工会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
工会会计处理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3.工会会计的平衡公式是什么?
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负债+ 净资产。
4.基层工会需要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吗?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基层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5.工会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工会在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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