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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除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外,还可以委托其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
01、哪些人可以申请由单位代办?
2019年度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过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居民个人,可以委托其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02、个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您需要向受托单位补充提供您2019年度在受托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料由接受委托代办的受托单位留存。
03、有时间限制吗?
要注意!!!
如果您需要单位代为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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