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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是税务局对企业在年度内预缴所得税进行综合汇算后,进行多退少补的一种管理办法。也就是清理已缴或未缴的所得税的一种管理方法。
那有人就有疑问了:四个季度合计预缴金额不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吗?为什么还要汇算清缴?
区别在这里:为简便操作,季度预缴计算相对简单,基本上是以报表数据进行申报纳税调整等事项,只在年度申报进行调整。因此,四个季度预缴金额的合计,不一定等于全年应纳税额,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哪些事项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呢?
先看一下税务与会计方面的区别
会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税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那么税会具体有哪些差异呢?
1、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
(1)税收滞纳金罚款,赞助支出,与收取收入无关支出
(2)没有取得合法扣除凭证
(3)未列入正确期间(跨期支出)
(4)未实际发生损失的减值准备,未实际收到的投资收益
2、有扣除限额
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捐赠支出、党组织活动经费、佣金和手续费
3、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 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会计政策与税务不一致
如:资产折旧年限低于税务规定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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