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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个体工商户5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已缴纳的税款怎么办?
答案: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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