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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活动中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扣除标准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xiemengxue 2020/11/16 16:05:33  字体: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哪些业务可以税前扣除呢?扣除标准是什么?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资、薪金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中,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属于劳务费用,这部分作为正常的经营费用,与工资薪金总额及福利费无关;属于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应当作为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的部分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作为三项经费扣除的依据,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按照福利费的扣除标准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注】工资薪金是据实扣除的,没有限额,而职工福利费是限额扣除的。

(3)对列入企业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一起发放给职工的、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福利性补贴,按工资薪金支出据实税前扣除,否则按照福利费限额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4)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给职工的汇算清缴年度的工资薪金允许在汇算清缴年度扣除,如果只预提未实际发放的不允许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5)对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工资薪金:若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当日收盘价)与激励对象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若授予后需要满足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待以后行权时再按上面方法计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据实支出,限额控制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扣除基数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三项经费本身以及五险一金。

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①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②企业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③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④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即离退休人员补贴)。

⑤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开具的合法凭据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自2018年1月1日起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三)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注】要区分劳动保护费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强调保护性,与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关,如手套、统一的工服等,没有限额规定;劳动保护费不得发放现金,否则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福利费强调福利性,一般与生产经营活动关联度不大,所以有限额规定。

类别来源增值税所得税
劳动保护用品外购货物可以抵扣进项列入成本费用扣除
自产货物不计销项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职工福利用品外购货物不得抵扣进项在职工福利费限额内扣除
自产货物视同销售计销项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四)保险费

人险社会保险费依据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为投资者和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5%标准以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商业保险费

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规定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从2018年起,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准予扣除;

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注】企业还应当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财险与企业财产有关的准予据实扣除。但企业给职工个人及家庭财产支付的保险费不得扣除,还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利息费用

利息支出,包括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仅仅指费用化的利息,不包括资本化的利息。

(1)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贷款人是金融企业)

(2)限率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利率限制)(贷款人是非金融企业)

【注】在实务中,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可以上浮30%,也可以下浮30%,只要在这个范围内选一个利率都是可以的,也可以选择金融企业向客户贷款的实际利率。

(3)限额限率扣除——企业向关联方单位或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关联债资比例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利率和本金双重限制,防止关联方之间通过资本弱化来避税)

(六)业务招待费

(1)扣除标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有合法票据金额的60%和当年营业(销售)收入的5‰两者中的较小者。

营业收入,主要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非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收入,如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收益、财产转让收入、捐赠收入、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不扣除转让成本),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依据。

(3)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60%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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