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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委施工单位在我公司作业期间购买的食堂餐券是否需要记入营业收入,计算缴纳销项税?公司员工就餐收取的就餐费用是否缴纳销项税?
【答案】
外部人员购买的餐券就是你单位食堂提供餐饮服务,需要按照6%税率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若单位食堂为非独立的居民企业,则企业员工就餐费用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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