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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资本化利息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否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回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因此,资本化利息应计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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