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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5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什么是“认房不用认贷”?
“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认定是否是首套房的参考标准。
“认房”是指银行在发放房贷时,参考购房家庭在当地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来确定贷款比例。
其中最为严格的认定标准就是“认房又认贷”(“双认”),也就是不仅要看购房家庭名下是否有房,还看购房家庭是否在全国有过贷款记录,一旦有房或有贷款记录,都算作二套房。
目前,在全国各城市购买首套住房都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都明显低于二套房。简言之,如果被认定为首套房,购房门槛将大幅下降,反之则明显上升。
取消“双认”能省多少钱?
据贝壳研究院测算,以北京为例,一套650万元的改善性住房(非普通住宅),在“认房不用认贷”的情形下,首付比例40%;而在“认房又认贷”的情形下,首付比例翻倍为80%,首付额度多出260万元。“认房又认贷”下,如果卖掉一套价值450万元的首套房,想要换购一套650万元的二套房,首付缺口有70万元,且大概率首套房还有未还完的房贷,可见换房艰难。
此外,从贷款利息看,不同认定标准下房贷利率也有差异。以北京当前利率水平计,100万元商贷,贷款25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认房又认贷”政策下贷款利息多付约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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