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CPA会计教材上说"会计准则规定有例外条款,即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是什么意思呢?可以举例说明吗?
比如说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现在税法上可以加计175%摊销,那么计税基础在初始计量的时候就比账面价值高75%,但是这种情况是属于在初始确认的时候就产生的差异,在确认的时候由于是计入无形资产价值的,因此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准则规定这种情况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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