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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付的货款与无法收到的货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不用做纳税调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yushuang 2019/04/08 15:04: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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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付的货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可否不用做纳税调整?无法收到的货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可否不用做纳税调整?

答案

建议将多付的货款计入购买材料的价格上,这样可以不用进行纳税调整,无法收回的货款不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应该转为损失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可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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