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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是指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发生一些必要或者不必要的支出和生产出来的产品并没有直接关联的各项费用,比如水电费、运费、电话费、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这些都是经营一个公司每个月都会发生的一些费用,费用也分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费用。
有一些费用我们在纳税之前是允许扣除的,比如我们经常会涉及到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者相比较谁更小,就以谁为标准扣除。
例:正常经营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6万元,当年销售收入800万元,算出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允许税前扣除多少?
6*60%=3.6万元 800*0.5%=4万元 二者比较3.6万元<4万元
所以业务招待费税前只能扣除3.6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例:某企业2014年销售收入合计是100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支出限额是100×15%=15万;
假如2014年年实际发生12万,那可以据实扣除;
假如2014年年实际发生20万,那只能扣除15万,超出的5万转至2015年及之后年度扣除;
而有一些费用在税前是坚决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除了以上说到的费用支出外,还要注意一项特殊的支出就是公益性捐赠支出,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非公益性的,或者未通过上述机构而进行的直接捐赠,关联企业之间的捐赠,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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