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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在会计工作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所取得或填制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原始凭证也有很多的要求,今天一起来看一看吧!
原始凭证必备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的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原始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与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领料单、入库单)
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外来原始凭证(发票、收据、车票)
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需要填写金额的原始凭证
1、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
因特殊原因使用原始凭证时,通过领导的批准,可以借出复印件,向外单位借出原始凭证复印件时需要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共同签名或盖章。
原始凭证遗失
应取得原填制单位盖章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编号金额和内容等,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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