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做账有何不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yushaungsw 2020/07/08 10:49:49  字体: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而取得固定资产该怎么初始计量计量呢?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做账有何不同?

1.外购的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主体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某行政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购入计算机2台,合计6530元,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6530 

贷:财政拨款收入  6530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     653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6530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1)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2)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3)为建造固定资产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不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当期费用。

(4)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例】某事业单位通过非基建项目取得的固定资产建造完成交付使用。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共计100万元。(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在此略)

通过非基建项目取得的固定资产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100万

贷:在建工程  100万  

通过基建项目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原《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基建必须单独核算

新《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

3.通过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主体通过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例】某行政单位与某单位置换换入一批设备,换出资产账面价值4300元,评估价为5000元,银行授权支付补价800元,另授权支付运杂费500元,固定资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置换换入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5000+800+500 ) 63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300 

其他收入            70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800+500)1300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  (800+500)1300 

贷:资金结存  (800+500)1300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

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无偿调入的资产是作为收入处理,还是直接增加净资产?

【例】某事业单位接受捐赠一批图书,所附发票表明其价值为30000元;无偿调入图书一批,调出方账面价值10000元。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40000 

贷:捐赠收入   30000 

其他净资产  10000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等准则制度,“中国会计学会”携手正保会计网校推出《2020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及内控视角的绩效评价高级培训班》带,带您玩转新政府准则、财务报告编制、内控及绩效!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