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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7日,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优化完善了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相关流程。自5月6日起,实现“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新的政策,让申领票据更加简单便捷下面税小皖带大家一起学习下ETC发票开具的相关问题。
一、政策详解
高速公路,大多是分段建设再逐渐连接成网的,经营管理者(投资收费主体)不尽相同。当ETC客户通行后,其交纳的通行费会按照不同路段的行驶里程和收费标准,拆分给不同的经营管理者。政策实施前,当ETC客户一次通行涉及多家经营管理者所辖路段时,需分别开具多张通行费电子发票。耗时费力工作量大。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规范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便利ETC客户和受票单位电子票据财务处理,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针对收费公路分段建设、经营管理者多元等特性,根据客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
如电子汇总单的汇总信息发生变更,应重新开具电子汇总单,原电子汇总单自动作废,电子汇总单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
二、发票开具
用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或下载“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登陆。
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ETC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三、热点问题
01通行费电子发票分几类?
①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
②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
02何时索取发票?
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03时间要求
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04如何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四、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7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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