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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办幼儿园提供的教育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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