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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增加留抵退税企业负担,财税(2018)80号文明确,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2021年9月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还将现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申报时扣除,那么具体要怎么操作呢?让小编来给大家举两个栗子吧:
例1:A企业是一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2020年7月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20万元。2020年8月该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10万元,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费)依据中扣除已退还的增值税税额10万元,扣除后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费)依据为0,尚有10万元可以在以后缴纳增值税时扣除。
例2:B企业是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2020年7月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45万元。2020年8月该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50万元,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费)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45万元,扣除后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费)依据为5万元。
温馨提醒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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