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