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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有没有30万元的限制?
【答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因此,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没有30万的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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