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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对货物征收,都属于流转税;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范围不同:消费税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只对15个列举的税目征税,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都征收;而增值税普遍征收;
(2)与价格的关系不同: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包含消费税,且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包含增值税,且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税前扣除;
(3)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除卷烟批发和超豪华小汽车外只在单一环节征收,而增值税在所有的流转环节都征收。
(4)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根据应税消费品不同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方法,而增值税根据纳税人不同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方法;
(5)扣税范围和方法不同:消费税只有在列举的范围内按实耗扣税法(即生产领用数量)扣税,而增值税按购进扣税法普遍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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