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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操作?
【答案】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退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单位上年度有代扣代征税款的,可在3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结报单确认工作。税务机关将以扣缴义务人确认的结报单作为退付手续费的依据,自动启动退付流程。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3.点击“获取结报单”,通过“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
4.对结报单和核对清册中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可点击”我已核对无误“进行结报单确认。税务机关以扣缴义务人确认的结报单作为退付手续费的依据,并启动退付流程。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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