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
自2021年1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费)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各税(费)种纳税期限不变,综合申报可以同时支持纳税期限为按月、按季、按半年的申报。
综合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进行综合申报,实现多税(费)种一次申报、一次缴款。
施行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即纳税人在1月份申报期申报的税(费)种可以选择综合申报。
操作指南
0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综合申报表】(如下图)。
02点击“综合申报表”菜单,通过列表来选择申报期并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03在弹出的新页面中如图所示,弹框中展示的是该企业综合申报支持的税种,默认勾选全部(若不需要现在申报,可不勾选),如果申报日期有值,则代表已申报,默认不勾选。(如下图)
04点击确定展示选中税种的报表展示综合申报表。
05点击左边树形图税种名称展开就可看到该税种的相关报表(以小规模增值税为例)。
每张报表中都会有如下功能按钮:
保存保存当前页面填写的数据 提取数据提取附表或者初始化的数据 重置当前报表清空当前页面填写的数据 关闭会弹出是否保存报表数据,然后关闭当前浏览器窗口
06填写完成所有需要申报完成的税种后,点击综合申报表,点击该页面的申报按钮。
系统弹出以保存的税种对话框,可以再次勾选确认需要申报的税种,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申报。
系统返回申报结果,如果申报失败返回错误信息。
点击“查看详情”获取申报失败的详细原因。
在申报成功后,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申报税费缴纳”按钮,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申报税费缴纳”功能进行缴款。
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