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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28号公告有哪些新内容?
【答案】
28号公告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对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今年3月底,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务院最新部署,28号公告明确在今年的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再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是增设优化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为便于企业准备合规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税务总局2015年制发《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了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帮助纳税人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和享受优惠政策起到积极作用。经过多年实践,大中型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水平较高,会计电算化程度高,基本能够准确填写研发支出辅助账并留存备查。调研发现有些中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高,准确归集、填写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有一定难度,为让中小微企业便利合规享受此项优惠政策,28号公告增设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降低了填写难度,供所有企业选择使用。
三是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28号公告改为统一计算所有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简化了计算方法,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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