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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印花税6个容易出错的地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05/29 13:56:54  字体:

印花税,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计算简单,但实务中,除了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单位,大多企业的计税依据不直接来源于账面财务数据,给财务人员纳税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并且印花税在征管中属于“小税重罚”,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印花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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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6个容易出错的地方☆

一、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因此,对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资金帐薄印花税。

二、 公司租赁厂房期限3年,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印花税该怎么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按合同签订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贴花,税率千分之一。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三、 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四、 出版合同是否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二条规定,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五、 印花税法定减免政策:

(一)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二)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1.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六、 印花税如何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五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应纳税凭证保存期限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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