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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星期四】每日财会资讯、每日实务技巧、每日好课推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06/13 08:49:49  字体:

毫不疲惫的喊出再一次的努力,真的很帅气。财税汇每日一更,轻松学税不是梦!

【6.13】今日财税要闻

1.中税协与建材市场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建材行业的依法诚信纳税、以及涉税风险防范等事宜。

2.原本归属于地方国资委的国有企业正在快速迎来“央企化”大潮。据初步统计,此番“央企化”大潮主要发生在资源、港口等基础性、产能过剩行业,国务院国资委成为并购主体,带动旗下资产扩增,重点在于以企业为主题的产业链整合升级。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指出,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实施,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税协、证券时报、新华社网站)

【6.13】今日实务技巧

1.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销售额23万,2月和3月办理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

【6.13】今日好课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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