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行业变动后未抵扣的加计抵减税额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06/14 14:27:04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行业变动后未抵扣的加计抵减税额如何处理?

答案: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取决纳税人的税属行业确定。而纳税人税属行业的确定,按照纳税人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确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如果当年纳税人销售额结构发生变化,四项服务业销售额占比未达到50%的,其下一年度就不能适用加计抵减税额的政策,如果该纳税人年末尚有结余未实现的加计抵减税额,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得抵免。但是,如果纳税人第三年度又符合加计抵扣税额的行业要求,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实现的加计抵减税额是否能够继续抵减需要予以明确。

系统学习账、税、表全盘会计工作

只需要2个月时间,20小时学习,即可全盘理清,快速上岗

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初级会计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

实务学习指南

报税倒计时

距4月报税结束还有 4月纳税申报

能力测评 开票报税
免费问答 资讯文章
财经法规 实务课程

免费试听

  • 张丽君财务报表解读

    张丽君主讲:财务报表解读免费听

  • 石真琼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石真琼主讲: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免费听

  • 赵海立建筑施工财税

    赵海立主讲:建筑施工财税免费听

  • 吕乐红字发票

    吕乐主讲:红字发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财务表格

  • 纳税申报

  • 成本管理

  • 常用Excel

  • 实务资料库

加入实务学习战队

会计实务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