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开具增值税专票能否抵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06/18 17:37:46  字体: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开具增值税专票能否抵扣?

答案:

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对照上述规定,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系统学习账、税、表全盘会计工作

只需要2个月时间,20小时学习,即可全盘理清,快速上岗

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初级会计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

学员讨论(0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