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职工教育经费会计核算常见的两大误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08/13 08:46:51  字体: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职工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支出,以及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会计实务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当年职工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要注意,仅仅计提、而未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在会计处理上有两个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只有培训费发票才能记入职工教育经费。

员工参加了外部培训,回来报销时,很多会计人员认为只有培训费发票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报销范围。这是过于谨慎了。须知,员工参加培训发生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也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误区二: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的学费当作职工教育经费报销。

职工教育经费主要是为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而发生,“功利性”强;学历教育立足长远,旨在提升员工的软实力。员工在职续本、读研、读博、读MBA、读EMBA的学费属于学历教育支出,不能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报销。已报销的,需将报销金额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税。再就是,学历教育的学费不属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因此报销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果真如此,员工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要调增企业所得税,两头不讨好。

企业不妨转换思维,譬如,制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计划,将学费作为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这样处理的话,奖金可记作“应付职工薪酬”。以“奖励”代替“报销”后,奖金虽然也需要并入工资计征个税,但奖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

  第三季     全新推出!

六大部分:基础入门、第一季五期录播、整套账务实训、全盘税务实训、直播答疑、实训软件操作

快速系统掌握做账、报税、报表、Excel、外勤业务五大技能,全能胜任独立会计!

点击报名>>

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