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支出收据税前扣除问题
请问500元以下零星支出的一般不能取得发票的,凭收据在会计上可以入账吗?在税法上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符合以上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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