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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都会规定发放年终奖给员工,那么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如何缴纳个税?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其次再来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涉税问题。快来学习吧!
了解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都是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固定的,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个人按缴费基数的4%;而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弹性的,由企业和职工在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涉税问题
1. 缴付年金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 对于个人依照《企业年金办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缴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可以在综合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在收入额中可以全额扣除。
• 企业依法缴付年金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可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依规为在本企业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 个人年金账户分配收益暂不征税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3. 领取年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8〕164号
四、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 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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