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签证代理公司向我公司收取的签证费,可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签证代理公司向您公司收取的签证费,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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