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可待正常复工后再发放一月份工资吗?
问题:受疫情影响,一月份工资发放日已到,工资核算人员近期不能到岗。可以顺延半个月,待正常复工后再发放一月份工资吗?
答案:疫情期间应按约定日期正常发放工资,否则可能会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可以采取缩短工时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前提是和职工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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