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完成?
答案:(一)一般企业汇缴时间
一般企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开通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如天津市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休息日顺延)期间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其他地区纳税人可关注本地通知。
对于受疫情影响,是否会延长2019年度企税汇缴申报时间,还需看是否有后续政策出台。
(二)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汇缴时间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参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天津市税务局关于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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