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方式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吗?
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方式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吗?
答案:对于上述企业的征收方式,需要关注以下三个限制性政策:
1、《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但合伙企业并不能适用该办法,所以,合伙企业是不能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
2、财税[2000]91号第十条规定: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国税发〔2010〕54号规定: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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