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般纳税人还可办理转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案: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部分地区税局给出的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上述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回复,原政策中规定转登记截止日期为2019年底,当前尚未出台延续政策,建议您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新政策。正保会计网校将持续关注,如有新消息将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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