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行业是否可以从三月份开始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问题:我司属于餐饮服务行业,一月和二月均已申报纳税成功。今天专管员告知需要把二月份开具的发票全部红冲后重开零税率的发票,如果二月份发票不重开就喊我们提交自动放弃免税政策的说明。还说不重开之后的几个月均不能享受面增值税政策。政策方式也是说企业自助申报免税销售额。请问是否可以直接从三月份开始开具零税率的发票,从三月还是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答案: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七)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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