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计入“其他收益”吗?
问题: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
答案:依据2018年9月7日会计司《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二)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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