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同事小王都退税了,我怎么要补税?!
别急别急,小编今天来帮您梳理梳理!
亲爱的小伙伴们!
个税年度汇算
是有可能退税~
也有可能需要补税的!
那么,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如何计算呢?小编这里用公式来解释!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你需要退税/补税分别是什么情况吧~
一、退税情形
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您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您都可以申请退税。常见情形有:
0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小贴士:这里的收入额不同于税前收入。依据税法,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用公式表示为: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所得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所得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前收入×(1-20%)
例:小李2019年取得工资收入4万元,劳务报酬1万元,稿酬0.5万元,特许权使用费0.5万元。全年个人缴付“三险一金”6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150元。则小李年收入额为:
4+1×(1-20%)+0.5×(1-20%)×70%+0.5×(1-20%)=5.48万元
小李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15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0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小贴士: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例:小陈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2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按规定每月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全年36000元)。
但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信息,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3480元。
小陈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36000元,扣除后适用3%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个税:
(12000×12-60000-2000×12-3000×12)×3%=720元
小陈按规定可以申请退税3480-720=2760元。
0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小贴士:“三险一金”仅含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例:小吴是2019年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8月新入职于某企业,每月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8-12月预缴个税150元。全年看,其仅扣除了25000元减除费用(5000元/月×5),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8000×5-60000-2000×5
=-30000<0
小吴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15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0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小贴士:这种情形在预扣预缴时没有扣除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也没有申报其他各项扣除,因此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会产生退税。
例:在校大学生小蒋利用暑假期间在某单位兼职,于2019年7月和8月分别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元和1000元,没有各项扣除,共预缴个税:
(2000-800)×20%+(1000-800)×20%=280元
年度汇算时,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后,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1000)×(1-20%)-60000=-57600<0
小蒋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28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0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小贴士:这种情形是由于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比例预扣率;而年度汇算时,综合所得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可能高于年度汇算适用税率,因此产生退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费用)×70%×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费用)×20%
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
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详见本文退税情形第1点小贴士)。该收入额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年应纳税额。
例:小赵2019年只有劳务报酬收入,每月从某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元,适用20%的预扣率后预缴个税960元,全年预缴:
6000×(1-20%)×20%×12=11520元。
全年取得劳务报酬72000元,减除6万元费用(假设无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
(6000×12-60000)×3%=360元。
因此,小赵可申请退税11520-360=11160元。
0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在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0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在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的。
二、补税情形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您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低于年度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的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豁免汇算),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者年度汇算时合并收入后适用税率高于预扣率。
▲小贴示:有两个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情形常见于以下两种:
①每个单位在预扣预缴时都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而年度汇算时基本减除费用只有6万元/年,因此需要补税。
②预扣预缴时,每个单位的工资薪金分别单独适用预扣率计算税款;年度汇算时所有单位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税款,导致适用税率提高,因此需要补税。
例:小邓2019年每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每月在B单位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预扣预缴个税时在两个单位均扣除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若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则小邓2019年:
在A单位工资收入预缴个税
=(8000×12-5000×12)×3%=1080元
在B单位每月工资收入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后为0,无需预缴。
则小邓全年收入预缴税额合计1080元。
年度汇算时,小邓从A、B单位取得的工资收入合并计算,减除6万元费用后,
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12-60000=96000元,
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和2520的速算扣除数,全年应纳税款:
96000×10%-2520=7080元
因此,小邓需补税7080-1080=6000元。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小贴士:这种情形常见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收入800元以下,在每次预扣预缴时无须交税,但年度汇算时需计入综合所得纳税,因此产生补税。
例:小郑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无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均适用3%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全年工资收入预缴:(10000×12-5000×12-2000×12)×3%=1080元;
5月从某杂志社取得稿酬收入500元,全年稿酬收入预缴:
(500-800)×70%×20%
=-42<0
该项收入无须预缴;(详见本文退税情形第5点小贴士)
则小郑全年收入合计预缴个税1080元。
年度汇算时,小郑全年收入减除6万元费用和扣除项目后,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和2520的速算扣除数,全年应纳税款:
{[10000×12+500×(1-20%)×70%]-60000-2000×12}×10%-2520=1108元。
因此,小郑需补税:
1108-1080=28元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三、重要提醒
你知道需补税且不可豁免的,不补税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 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小编为大家附上几张常用个税税率表
关于个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可能还会有诸多疑问。网校推出2小时快速搞定个税汇算清缴,帮助有需要的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报名入口>>
另外,财务人手必备会计实务畅学卡,点此了解详情>>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