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当消费者使用预付卡买买买时,商家该如何为消费者开票,又如何纳税呢?今天为大家总结一下预付卡在销售(充值)、消费各个环节该如何开票纳税,快来一起学习下吧~
预付卡,通俗来说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既包含常用的健身卡等只能在发卡企业内部使用的单用途预付卡,也包括各类购物卡等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发卡时/充值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或者接受预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故此时售卡方可以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消费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商品和服务分类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资金结算时
如果售卡方(支付机构)与销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情况下,售卡方(支付机构)在持卡人实际持卡消费后,要将卡片销售时收取的货款转给销售方;此时,销售方收到售卡方(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应向售卡方(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预付卡业务各环节缴税和开票情况总结如下:
想要学习更多财税知识,欢迎加入实务会员,带您学习做账、报税、汇算清缴、成本、预算、分析等1000门实操课程,另有五大行业实训软件、每月10场以上直播、专属班级群,随时随地学你所需,解决你的应急之需、自我提升,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查看详情>>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