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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公司是教育机构,给员工的子女免费上课,是否要核定一个价格给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该教育机构免费给员工子女上课,属于员工取得了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所得,因此,该教育机构需要按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并入员工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扣缴申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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