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为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的工程项目适用简易征收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请问可以享受增值税征收率3%减按1%的优惠政策吗?
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此项政策仅调整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于您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不能享受增值税征收率3%减按1%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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