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自行领取、开具专用发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问题: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准备自行领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需注意的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公告)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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