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销售代金券如何开票?
答案:代金券性质与预付卡相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售卡或充值时取得预收款不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企业销售代金券时,不能向顾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实际收款金额向顾客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并在普通发票上注明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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