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母公司统借统贷的利息税前扣除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问题:我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统借统贷的利息,母公司免征增值税,该利息税前扣除需要母公司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您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统借统贷的利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依据上述规定,母公司给您公司开具免税的增值税发票,您公司依据增值税发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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