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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员工工作时发生爆炸造成一级伤残社保工伤赔偿后,我公司根据社保中心的要求也给予员工部分赔偿,该部分赔偿是否缴纳个税?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九)项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可知,您公司根据社保中心的要求给予的员工部分赔偿款,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因此,这部分赔偿款不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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